学院公告
国际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后续工作
发布时间:2010-07-07 [大][中][小] [打印] 点击次数:

第一部分

申请重庆工商大学学士学位相关事项流程

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申请重庆工商大学学士学位基本条件

1.重庆工商大学学籍管理规定有效期内

2.重庆工商大学学习期间成绩合格

3.获国外合作大学学士学位

4.参加重庆工商大学相应专业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5.重庆工商大学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处分,国外就读大学学习期间无违纪情况

二、学生学籍有效期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学籍管理[重工商大[2007]287]文件,学生自入学之日(一般为910)起至7年后离校之日(一般为630)止。如2010910入校学生,其学籍有效期为:2010.9.10——2017.6.30,以此类推,超过学籍有效期学生,由国际商学院报教务处作自动退学处理。

三、重庆工商大学学习期间课程成绩不合格回国补考流程

1.当学生取得外方合作大学录取通知时,用法语(中法项目)或英语(中英项目)进行授课和考试的不合格课程,如:基础法语、英语阅读(中加项目)、微观经济学(中法或中英)等,自动冲抵为70分。

2.用中文授课和考试的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如:微积分、大学英语(中法项目)、大学计算机基础、体育、军事理论等,学生必须在学籍有效期限内回国参加补考。

四、国外合作大学学士学位证明材料

1.学生可以通过三条途径证明已取得国外合作大学学士学位:(1)国外大学文凭原件;(2)国外大学给个人开具的学位证明;(3)国外大学给本年度所有学生开具的共同学位证明。

2.为了完善项目档案管理,除国外学士学位证明外,领取国内毕业证和学位证时,学生还需提供国外学习期间的所有成绩清单(原件)。

五、重庆工商大学学位课程考试流程

1.考试报名

已在外方大学正式注册学生应在每年12月至次年331日采取现场、网上或传真方式申请报名回国参加学位课程考试。学院于4月初将报名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并在学院网站向学生公布。

由于学位考试时间定在7月,而学籍到期日是630,故学生在学籍有效期到期之年不能回国参加学位考试。如20102+2学生在20129月正常出国,则只能在20132016年的7月回国参加考试,2017年的7月因学籍到期,不能回国参加学位考试;而20101+3学生在20119月正常出国,则只能在20122016年的7月回国参加考试,2017年的7月因学籍到期,不能回国参加学位考试。

2.              学位课程学习和辅导

学位课程教学(或考试)大纲和教材等资料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学生自行或通过学院购买教材->学生采取自修方式学习->6月初学院做教师辅导安排,辅导时间和地点在学院网站通知->6月底或7月初在学院进行课程统一辅导,由学生自行决定是否参加。

3.              考试、阅卷及成绩公示

教务处和学院6月初联合组织教师命题(考试采取闭卷或开卷形式,2个小时左右题量,题型多样化)——课程考试时间上学院网站公布(考试一般在每年710日左右)——7月初学生按通知时间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考试后组织教师阅卷,一周内完成——因7月份学院放假,9月份成绩上网公布。

4.              学位课程不及格补考

学位课程考试如不及格,可在学籍有效期限内申请多次补考。

六、申请重庆工商大学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说明

在学籍有效期内,如在重庆工商大学学习期间成绩合格,取得国外合作大学学士学位,并通过了重庆工商大学学位课程考试,则可以向重庆工商大学提交毕业和学位申请。

1.重庆工商大学召开校学位委员会时间:

每年6月和12月。

2.学生提交毕业和学位申请时间:

每年的31-330日。

注意:“毕业和学位申请”与“学位课程考试报名”为两种不同的申请,必须分别提交。如当年申请回国参加学位课程考试,并不意味着申请当年毕业。

3.提交申请材料:

1)《重庆工商大学学位申请表》

2)国外合作大学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位证明。

    3)学生在申请重庆工商大学毕业或学位证书前应在国内或国际新华社相应分社参加毕业电子摄像,重庆工商大学统一毕业生电子摄像通常安排于毕业前一年的11-12月,学生在外地或外国参加毕业电子摄像时需按照新华社要求填写相应的毕业信息,在拍摄完毕后需向学院提供摄像的时间和地点。

4)如未能在新华分社照毕业照,则提供近期标准照2寸照片2张(用于毕业学位证书照片张贴)。但学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学历证书时将无法查询到本人照片信息。

    ://ibs.ctbu.edu.cn4.应届毕业生界定:

学生于每年31-3月30向学院提交毕业和学位申请后,学院在4月初上报教务处,计入当年应届毕业生数据,并由教务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更新学生学籍。如学生在2014330提交毕业和取位申请,则该生计为2014年应届毕业生(即2014届毕业生),如该生因各种原因未能在20146月取得重庆工商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则20146月按结业处理。

5.              申请学位结果公示和证书领取:

每年6月取得重庆工商大学学士学位的国际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2+2毕业学生名单学院将于7月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ibs.ctbu.edu.cn)上公布,同年9-11月由教务处将授位学生信息报国家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每年12月取得相应学士学位的毕业学生将于次年1月在学院网站上公布,但毕业学生授位信息将于次年9-11月报国家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备案。

6月或12月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学生可在名单公布后,在有效工作日于学院教务办领取证书。

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时,学生必须同时提交外方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在外方2年学生成绩单及2000字以上、中法文或中英文的在国外学习生活的总结,来换取国内毕业证和学位证。委托他人代领证书者,受委托人需另携带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来院领证。

七、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学籍管理过程

国内在院学习期间每学期初学籍注册——出国当年6月底办理休学手续(由学院教务办统一办理)——申请学位当年4月集中办理复学手续(由学院教务办统一办理)——教务处向教育部学籍系统申报应届毕业生资格

如超过学籍有效期未能回国申请学位,则按自动退学处理(由学院教务办统一上报)。

如在学籍有效期内自动放弃取得国内学位,则学生自行填写退学申请表办理退学手续。

如在学籍有效期内因个人原因需提前办理档案提取、户口迁移等事项,如该生当时未能完成学业,只能申请自动退学,已经入学一年及以上则在完成离校手续后,可办理肄业证;如该生当时已完成学业,要做结业或毕业处理,则只能按当年毕业生申请学位的时间流程来办理,即3月份提交申请,6月份办理完毕。此后学生可凭肄业、结业或毕业证办理档案提取、户口迁移等事项。

第二部分

办理户口、报到证和档案等相关事项流程

一、办理户口迁移流程(仅限户口在校学生)

1、学校保管户口的时间:从入学之日起在学校最多可以保七年。超过要收保管费;

2、办理户口迁移的时间:必须在获得重庆工商大学的文凭后,学校保管户口的期限内。

3、办理户口迁移的程序:

1回原籍的户口迁移: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到校保卫处户口办理窗口取出本人的户口页;到四公里派出所(六公里渝能国际斜对面)办理户口迁移证;

2已就业的户口迁移:凭就业的三方协议到校就业指导中心(厚德楼一楼)办理改派手续,领取改派审批表;凭学校出具的改派审批表和三方协议到江北校区旁的“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正式的报到证;凭户口迁移证和毕业证、报到证到迁移地派出所上户口落户。

继续深造读研的学生视为就业。办理程序同(2

4、在学习最高年限到期后,如没有获得重庆工商大学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学校将对其作退学处理。凭退学文件可以直接将户口迁移到原籍,并可办理重庆工商大学的肄业证。

5、办理户口迁移和派遣的手续费用自理。

二、办理报到证流程

   1、凭就业三方协议或迁回原籍的户口迁移证,招就处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审批表;

2、凭学校盖章的改派审批到重庆工商大学江北校区大门旁的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将蓝色的一联留下,白色的一联交回学院装入本人档案凭蓝色的一联报到证,你才能将户口落户,到就业单位报到。

三、完善档案和提取档案的流程

1、完善档案:

1)回国参加取位考试时,补填各类表格:如《全国高等院校毕业生登记表》、《重庆工商大学毕业生登记表》、《学位申请表》等表格;

2)参加毕业体检。毕业体检也可在回校前,在当地的县级以上医院或二甲以上医院完成,回校考试时,将体检表交到学生部;

3)提交在国外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和毕业文凭复印件到外联部确认后交到学生部,学生部将上述材料表格完善后装入本人档案。

2、档案转移:根据就业情况和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凭工作单位的调档函和本人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到学院档案管理员处提取或邮寄;尚未完善的档案仍暂由学院保管。

3、未完成学业学生的档案在最高学习年限到期后,退回原籍。

三、就业流程

1应届毕业生就业流程:在七年的学籍有效期内,在申请国内毕业文凭的当年就业按应届毕业生对待。首先联系好就业单位→到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三方协议→与就业单位和学校签订三方协议→办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提取档案。

2往届毕业生就业:在获得国内毕业文凭的当年没有就业的,按往届生对待。可在最高学习期限内,按第一和第二项的流程办理户口迁移和和提取档案。

四、在国外不适应,完不成学业或因其他原因未取得国外学位的处理办法

1、如在最高学习年限内,且余下的时间能够完成国内学业者,请按【重庆工商大学国际商学院“2+2中加或中法合作办学项目关于实施《重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具体办法】中的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办理。

2、如在最高学习年限内,但余下年限不能够完成国内学业,应办理退学手续。可申请领取肄业证。办理户口流程同第一条第四款,办理档案的流程同第二条第三款。

五、你们出国学习后,仍然是重庆工商大学国际商学院学生!请保持与学校的联系!常登陆学院网站了解学院情况,保持与班级联系人的通讯往来,保持和你班主任老师的联系!每学期至少两次!

学院网址:www.ibs.ctbu.edu.cn教学部电话:02362769154;外联部电话:02362769452学生部电话:023627699540236276936562768040

 

 

重庆工商大学国际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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