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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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学院2000-201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毕业生回校办理调取学籍档案。

毕业生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转移个人档案:

方式1毕业生本人携带盖有鲜章调档函及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国际商学院60412办公室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方式2毕业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回校办理手续的,可委托他人前来办理,须填写委托书,并带上盖有鲜章的调档函、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

   调档函应由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或各省、市、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三资企业、外资企业、独资企业、民营企业没有人事调配权限,必须到人才服务中心或其他有资格的代理单位办理调档函。

提示1:请毕业生在办理转移手续后一月左右,自行联系档案接收方是否已收到。

提示2若因特殊情况要求档案自带的,调档函上必须写明“档案密封允许自带”。

提示3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0:30,下午2:30-4:30,因调取档案需学生处签字,所以请各位同学尽量在上述时间到校办理档案调取。

提示4: 20082009学生如未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通知书》,需持本人的重庆工商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档案调取函自行前往厚德楼1019(招生就业处),再到重庆市教委打印报到证,办理后再交回国际商学院60412办公室。

重庆工商大学国际商学院

201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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